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(TBS)实施和执行的“符合性评估程序”(PVOC)。所有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,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, 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(COC) 。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。
符合性证书(COC)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,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、地区和国际标准。 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,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。
出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请COC,货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达目的港,需要提供COC清关,否则有可能导致客户不能顺利清关。
途径A -测试、验货认证
出运的产品需同时进行产品测试和现场检验,以证实产品符合相关标准、关键要求或者制造商规范的。该认证途径适用于贸易商或制造商出口的所有产品,也适用于所有的贸易方。途径A认证程序如下所列:
a.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表(RFC)
b.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认证申请表/认证文件
c.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
d.执行大货抽样测试
e.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(CoC)
途径B -产品登记、验货认证
由PVoC国家办公室进行产品登记,为质量合理和稳定的产品提供的一种快速认证程序。对频繁出口同类货物的供应商,此途径尤其值得推荐。途径B产品登记认证程序如下:
a.产品登记
出口商提交产品登记申请表至PVoC国家办公室
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登记申请资料
b.登记产品的认证程序
提交认证申请表(RFC)
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
执行随机的大货抽样测试
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(CoC)
途径C–产品注册
只适用于能证明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制造商,由PVoC国家办公室审查该产品的生产程序和注册产品申请坦桑尼亚COC/PVOC的流程:
一、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发票&装箱单、产品检测报告、PVOC申请表
二、资料审核
三、资料审核通过后,安排检验日期
四、检验通过后,客户提供最终商业发票、装箱单,安排出证